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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补领申请,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的,可以委托近亲属办理。
四是当事人提供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属委托办理的还要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是当事人提供原来的婚姻登记档案,无法查找档案的提供村(社区)及乡镇政府证明;
六是当事人提交3张2 寸的双方近期半身彩色合影照片。
可以在异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十条之规定: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注:常住户口所在地是指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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